
财政部昨日发出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做出决定,在2008年4月20日至9月30日期间,对所有贸易形式、地区、企业出口的所有化肥及部分化肥原料在现有出口税率基础上,加征100%的特别出口关税。
加征特别出口关税后,化肥出口税率将为100%至135%不等。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如同政府给化肥出口戴上了“紧箍咒”。尽管国内外差价较大,但征收高额关税后,企业出口化肥将不再有利润空间。不过,虽然化肥出口被戴上了“紧箍咒”,但由于我国尿素、磷肥出口量只占生产总量的10%,所以,对整个行业来说,表面上影响很大,但实际影响不大。此外,由于出口关税上调幅度较大,国内尿素、磷肥供应将增多,产品价格在今后几个月里可能出现下跌。对于钾肥,由于我国70%的需求依赖进口填补,因此上调出口关税对钾肥企业几乎没有影响。
据介绍,进入3月份以来,我国春耕自南向北普遍展开,为保证今年春耕的顺利进行,为全年粮食丰收打好基础,针对目前化肥供应及价格出现的特殊情况,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进出口条例》第四条“决定在特殊情况下税率的适用”的规定,作出了对化肥出口加征100%特别关税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