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获悉,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区在进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的同时,明确提出本地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规模下限和企业总数量限制,特别要严格控制新建生产企业数量。
安全监管总局特别提出,要严格控制生产黑火药、引火线和礼花弹类等A级产品以及摩擦类、烟雾类产品的生产企业数量。生产黑火药和礼花弹类等A级产品以及摩擦类、烟雾类产品的企业数量控制在生产企业总数的8%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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